主人公康拉德•麦卡夫特,一个曾经的异端调查局职员,现在的私家侦探,卷入了一桩棘手的案子。故事由此展开,麦特卡夫带我们走入了这样一个未来社会之中。侦察,破案,帮助那个无辜的年轻人洗脱罪名贯穿故事始终。于是,随着故事紧锣密鼓的展开的,就是那些诡异的未来世界的景象。
那些“药品”,那些所谓促进剂成为每个人生活所必须的依赖,他们要经常吸食各种促进剂,包括接受剂、相信剂、逃避剂、遗忘剂等,共有成分是成瘾剂。这可真是人类弱点的直观呈现,人们总在回避自己的人性软弱的一面,因为你会强迫自己接受一些东西,你会试图固执的遗忘一些东西,你会试图逃避一些东西等等,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何尝不如此。
在这个未来世界里,一切都是进化了的,麦特卡夫遇到了进化了的爱尔兰长毛犬、小猫、兔子、同样做私家侦探的猿猴和带枪的袋鼠。故事里那只袋鼠跟主人公发生了激烈的冲突。而那个私家侦探猿猴实际上同样卷入了麦特卡夫的棘手的案件。这些进化了的动物们,拥有了与人类同样的思考和表达能力,并能承担一系列人类的工作,能与人类协同做事情。这可真是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且不说那些因为进化疗法而出现的无数“婴儿脑袋”,从此大街上再也没有追逐洗脑的儿童。他们因为进化疗法而突变,拥有了巨大的婴儿脑袋,能跟成人对话,并且拥有自己的生活圈子,混乱,堕落的生活方式。就连新闻播报的形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你能够想象出来,广播中有关犯罪的新闻以音乐形式播放出来吗?但故事开头,就是这样展现那个未来世界的。(2015-6-5)
《枪,偶尔有音乐》读后感(八):硬汉在1984和娱乐至死之间的什么玩意
如今的商业广告、健身房都在迫不及待、不厌其烦地告诉你同一件事情:作为一个男人,你该让那些充满现代工业化线条感的闪亮肌肉爬满全身,看起来就像是一副花了大价钱买来的需要不断保养升级的奢侈盔甲,好叫人相信你是个男人,而不是别的什么。可是关于那些热衷出没于健身房里的筋肉男,半公开的秘密是:他们要么是自恋的基佬,要么是自卑的强迫症患者,总得有件扒不掉的衣服遮掩,才能保有自信。
以前的人倒是不怎么在乎漂亮肌肉,实用才好,有些本事的野路子,浑人与浑球常常不过是一字之差,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拦路抢劫、杀人如麻,他们通通管这叫好汉。看梁山好汉大多不怎么喜欢女人,整天哥哥长、哥哥短的叫唤,有时候我会以为是在上演红楼梦,区别只是宝玉喜好叫个姐姐。像香港导演张彻的武侠片,也以凸显男性阳刚著称,手下的一众侠客形象坦胸露乳,对女色提不起兴趣,个个弥漫一股同性情谊。
西方现代文学中的硬汉则是另一种形象。面子总是不打紧的,光鲜亮丽不如鼻青脸肿,一个男人的伤疤就是他们的功勋章,能打也能挨打,有一肚子打不掉的俏皮话与自嘲。一样是烟不离手、酒不离口,喜欢独来独往,与女人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不是没有欲望,有时候它强大的足够吞下一头象,但是他们知道在什么时候,应该把自己逼进冷水池里。外表看起来冷酷无情,内里少不了波涛汹涌。他们不喜欢被人掐着脖子走,执拗地按自己的一套原则处事,一旦咬住什么,绝不轻易松口,即便等待他们的并非什么好结果。硬汉的硬,指向身体更是精神,最重要的一点是得在内心永远跟某个自我缠斗。
所谓硬汉派的侦探小说,写的便是这样一群不怎么讨人喜欢的家伙。与注重抽丝剥茧揭开真相的推理小说不同,案件本身对于硬汉派而言,往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软弱破碎的人,以及深陷其中、无力摆脱的肮脏暧昧的时代生活。钱德勒写马洛,布洛克写马修,两位最经典的硬汉派大师和两位最经典的硬汉侦探,两个不同年代、不同地域又有着相似的衰败、贪婪与混乱的大都会,这些无疑给了年轻的乔纳森•勒瑟姆莫大震撼。于是他沿着这条路,一直从过往上游去未来,又找到了菲利普•迪克的科幻小说,野心勃勃地将奥威尔的《1984》与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两种看似截然相反的反乌托邦形态,即极权主义和娱乐至死,充满讽刺与哀伤的融为一炉,创造出了一部令人惊讶怅然的科幻硬汉派作品。
不过初读小说的时候,会有种过度致敬的模仿感挥之不去,虽然有与前辈一样的妙语连珠,但是那位私家侦探还欠点浑然天成的硬度。而未来世界也有点雾里看花,似乎一切只是简单的置换,卑微的人换成了进化的动物,艺术被取消,毒品合法化改叫促进剂,人人皆食,我们的侦探也不例外,从个体到社会,依然破碎无力。直到第二部,也就是结尾,我清醒的速度简直像挨了一记重拳,忽然发现枪原来也有了配乐,滑稽得叫人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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