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亨利-詹姆斯的笔下,“我”这个人物机关算尽去追求阿斯彭的遗稿,所使用的手段却并不卑鄙龌龊,面对遗稿可以获得的巨大利益,“我”还是尽力保持着绅士风度,即便是在产生了盗窃遗稿的贪念时也并没有真正行动。可以说这个“出版界的恶棍”在很多方面是非常可爱的,甚至值得现在的很多出版人学习。在故事的最后,“我”面对唾手可得的文稿却又选择了放弃,展现了“我”对于自己人格尊重,对原则的坚持。
在文学创作之中,人的善恶往往非常清晰,而在现实的生活中,有的时候善恶根本无法分辨。而亨利-詹姆斯在这部中篇小说中就把这一点写的淋漓尽致。书中三个主人公各有隐喻,而无论是朱莉安娜不近人情的死守遗稿、蒂娜为了爱情而提出的交易以及“我”面对遗稿、面对利益是的热切与彷徨,我们读者都无权评价孰对孰错。
亨利-詹姆斯的小说复杂晦涩,阅读起来颇有难度,这篇《阿斯彭文稿》看似不难,但是背后却有很多值得探求的东西,即便是这部小说为什么成为传世经典我都说不上来。不过这部小说显现了詹姆斯小说浓缩的美感,他的作品往往把文字与形式的美、情节冲突与心灵刻画以及对道德的思考相结合,产生一种特殊的艺术效果。这大概就是为什么《阿斯彭文稿》能够拥有经久不衰魅力的原因。
《阿斯彭文稿》读后感(十):心理绣像大师
小说中的阿斯彭暗指英国大诗人拜伦,隐居的老妇人则是玛丽•雪莱的异母妹妹克莱尔•克莱蒙(也是拜伦的情妇)。拜伦(1788-1824)和雪莱(1792-1822)都英年早逝,她作为神秘的传奇人物一直活到亨利•詹姆斯(1843 -1916)的时代。本书的故事来自于一则轶闻:“一个叫西尔斯比的波士顿船长,知道克莱尔•克莱蒙藏有雪莱和拜伦的某些文稿,她和自己的侄女(大约50 岁)一起隐居。船长为了能看到这些文稿,就租住在她们家里,但他始终没有得逞。不过他的殷勤却使那位已过中年仍然幼稚天真的侄女对他产生爱慕之情;克莱尔 •克莱蒙死后,文稿归她侄女继承。西尔斯比想知道自己能否看看这些文稿,继承人暗示只要他同意娶她,文稿就全归他所有。西尔斯比听了非常尴尬,狼狈地逃走了。考虑了一晚上,他的心里已有所动摇。但当他再次前往拜访,他却被告知那些信已经于前晚全部销毁了。
亨利•詹姆斯生于美国纽约上层知识分子家庭,其思想的深刻严肃似乎得自家传,父亲老亨利•詹姆斯就是著名学者,兄长威廉•詹姆斯是著名“实用主义”哲学家和心理学家。他的艺术创作也有非常务实的风格。他认为小说家和画家 “具有全面的相似之处”,“一本小说就是一幅画”(《小说的艺术》)。他的类比算不上精辟,但却有力地支持一个推论,那就是小说家与画家一样,通过大量基本功练习使艺术成为自己的职业。詹姆斯本人的小说也就给人的感觉是兢兢业业的感觉。这种专业化的写法常常被当作故作的高深,因而还被指责晦涩,这使他在读者中的信誉远低于作家群体的评价。
如果亨利•詹姆斯是一位画家,那也一定是一位肖像画家。他那两篇著名的小说《贵妇的画像》和《黛西•米勒》就是两幅精妙细致的仕女画。这篇《阿斯彭文稿》实际上是一幅双人仕女画——书中的老妇人和她的侄女,这两个人之间有非常清晰明确的对比:一个是超凡脱俗、神一样的存在。因为在少女时期就逃离了社会和家庭的束缚,勇敢地追求独立自主的生活,得到过世上最伟大诗人的爱情,她对人心的理解非常透彻,一切皆一目了然。另一个则平庸、呆板,似乎生下来就没有想过独立,一直在别人的荫护下谨小慎微地生活,连眼前的世界也懵懵懂懂,中年已过还未曾得到过男人的垂青,因而把租房客人的礼貌也当成暧昧的爱情了。
这本小说中,寻找手稿的叙述者,最终非常尴尬和狼狈得放弃了手稿,其心理很容易理解。他可以背负偷盗的罪名窃取手稿,却不能承受欺骗一颗无辜的人心来达到向自己的目的——他是如此崇拜这位大诗人,欺骗只会让他承受亵渎的罪恶。这些细微的心态全都由詹姆斯对两位妇人的性格刻划中一点一点建构出来,所以最终才显得非常顺理成章。这也是平凡之中见真功夫的一个很好的例证。换一个人来写,这篇小说的结尾可能就会被处理得非常怪诞。
詹姆斯的写作方法可以与画家作画的具体步骤相类比,他的方法能够将任何自己感兴趣的主题明确地呈现出来,并且逐步加以完善。他小说中有大量的心理分析,这是一种特别务实的心理分析,一般只止于“动机”,还没有弗洛伊德的潜意识之类的东西。他极其擅长描写和分析角色的心理,无论是什么样的样子,他也能给予合情合理的动机来解释。就像画家总能精确的线条和色块给予自然万物以具体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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