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关于老龄任务状况调查报告
市政府将优抚安置工作作为支持军队国防建设、维护地方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出台了优抚安置系列文件,作为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坚持分管领导亲自抓,主要领导经常过问,重大个案及时督查督办,同时健全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建立了从上到下的优抚安置工作体系,确保了优抚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策落实到位,标准逐步提高
一方面,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市政府提高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的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人员等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共1300余人的优待抚恤及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另一方面,由我市地方财政独自承担的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义务兵奖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经济补助费标准也有了大幅度提高,从20xx年x月1日起,农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属优待金由原来每人每年1200元增至2016元,增长66.7%;城镇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属优待金由原来每人每年200元增至500元,增长150%。对义务兵在服役期间荣获一、二、三等功的,奖金分别提高到1000元、500元、200元,增幅为100%、150%、300%,新增了对优秀士兵的奖励,对获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每人奖励100元,城镇退役士兵经济补助费达到23600元,复员士官经济补助费达到了35400元,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同时,综合运用城乡低保、农村无房户建设、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各种救助政策资源解决他们的困难,使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难、治病难、住房难得到了较大程度的缓解
(三)资金优先保障,管理方式创新
近年来,尽管我市财力比较紧张,但市政府对涉及优抚对象的经费仍然给予了优先保障,做到了及时拨付。以20xx年为例,我市已支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金440万元;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128万元,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32万元,共计600万元。创新了优抚金的支付方式,改变以往优抚对象层层找领导签字,费力又费时的做法,在广安市率先实现由银行打卡直发,确保了抚恤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在广安第一个推行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经济补偿,解决了城镇退役士兵岗位安置难问题;创立了市级领导、机关企事业单位联系帮扶重点优抚对象模式,深受社会好评。同时对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纳入微机管理,方便优抚对象及管理部门及时查阅、了解情况,从而使全市优抚安置工作管理有序,服务到位,成效显著。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全市优抚安置工作虽然有了很大进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党和国家的要求、社会经济的发展、优抚对象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优抚安置政策宣传不够。
少数基层组织不重视优抚安置工作,对优抚安置政策的宣传缺乏长效机制和可操作性,致使社会拥军优属氛围不浓,农村士兵家庭的激励扶助不明显,市级个别单位对所联系的农村贫困重点优抚对象关心不够、帮扶不到位等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了优抚安置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积极性。
(二)重点优抚对象保障水平整体不高。
对优抚对象的救助虽然近几年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还有一定差距,还没有完全让广大优抚对象享受到物质文明发展成果。
(三)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一定程度存在。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尽管想了很多办法,采取了系列措施,但由于地方财力困难,社会统筹资金少,部分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治病难的问题还没完全得到解决。
(四)少数基层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
少数基层工作人员对优抚安置这项特殊的社会保障认识不到位,政策不熟悉,工作不认真负责,致使少数优抚对象不满意,时有信访发生。
三、工作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优抚安置和拥军优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研究措施,加大优抚安置和拥军优属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拥军优属氛围,下功夫研究完善农村入伍士兵的激励扶助政策机制,多管齐下提高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