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达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建设双边特色产业国际合作园区,提升重点领域开放合作水平。
商务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4
构建全球创新发展网络。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5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6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国有企业中率先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7
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8
完善反垄断法配套规则,进一步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信息服务、医疗服务等领域企业违法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9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实施,打破可再生能源发电、医疗器械、药品招标等领域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加大对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行为的查处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工商总局、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0
建立高层次政企对话咨询机制,在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措施时积极听取企业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1
*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支持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依托互联网打造开放共享的创新机制和创新平台,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创客等创新主体协同创新。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2
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加强颠覆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国家国防科工局、财政部、工程院、中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3
加强相关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和数据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4
落实和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完善标准体系,支持关键领域新技术标准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