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打造智能制造高端品牌,组织实施重点领域智能工厂应用示范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实现航空产业新突破,组织实施新一代民用飞机创新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财政部、质检总局、中国民航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做大做强卫星及应用产业,组织实施空间信息智能感知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国防科工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质检总局、中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强化轨道交通装备领先地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增强海洋工程装备国际竞争力,组织实施海洋工程装备创新发展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质检总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提高新材料基础支撑能力,组织实施新材料提质和协同应用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财政部、质检总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构建生物医药新体系,组织实施新药创制与产业化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提升生物医学工程发展水平,组织实施生物技术惠民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加速生物农业产业化发展。
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推进生物制造技术向化工、材料、能源等领域渗透应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培育生物服务新业态。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组织实施生物产业创新发展平台建设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创新生物能源发展模式。
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