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完工产品企业所得税最低计税毛利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7号)。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1.税务总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规定的程序,制定文件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完工产品企业所得税最低计税毛利率;
2.税务总局应当通过税务总局网站、税务总局公报等渠道予以公布。
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税务总局组织实施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完工产品企业所得税最低计税毛利率的文件并负责解释;
2.税务总局应当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完工产品企业所得税最低计税毛利率情况的监督检查;
3.税务总局应当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分析评估实施情况,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完工产品企业所得税最低计税毛利率。
二、税费
征收
10.土地增值税征收
10.1确定土地增值税的最低预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