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为员工支付应税保险金个人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05号)第一条规定的方法计算缴纳。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国、地税稽查局应于2010年5月25日前,将各地电网企业的检查工作终结,并按照总局稽便函[2009]82号文的有关规定,将总结报告及附表一并上报至总局稽查局(稽查三处),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当地电网企业的基本情况、自查数及入库数、检查数及入库数、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分析。
(二)部分地区的电力企业无偿接受资产的问题,因涉税数额巨大,税款可先暂不入库,如何入库待总局具体工作方案下达后执行,其税款数额及征税决定要告知企业并在总结中报告总局稽查局。
(三)因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互抵电量涉税问题的处理可不加收滞纳金,其他涉税问题的查补税款应加收滞纳金,截至日期确定为下达检查通知书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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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涵简评—
简说关于国家电网公司税收检查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