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4.本科目应按类别和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第602号科目 预算分配
1.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年度预算中确定的各类支出预算数,以及预算年度内的支出预算调整数。
2.确定年度预算,按各类支出预算数贷记本科目,按各类收入预算数借记“预算收入”科目,收入预算数大于支出预算数部分贷记“预算结余”科目;收入预算数小于支出预算数部分借记“预算结余”科目;在预算年度中调整年度预算,增加支出预算数,借记“预算收入”或“预算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少支出预算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预算收入”或“预算结余”科目;在校内各单位或各类支出预算间调整预算,借记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预算年度结束,按照调整后的年度支出预算数借记本科目,按照调整后的年度收入预算数贷记“预算收入”科目,按这二者的差额借记或贷记“预算结余”科目。
3.本科目为高等学校各类支出预算的控制科目,年末结账前本科目贷方余额与各类支出科目借方余额的差额,反映高等学校在预算年度中实际支出数与支出预算数的差异,年末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类别和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第603号科目 预算结余
1.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在年度预算中确定的收支预算差额。
2.确定年度预算,按各类收入预算数借记“预算收入”科目,按各类支出预算数贷记“预算分配”科目,收入预算数大于支出预算数部分贷记本科目;收入预算数小于支出预算数部分借记本科目;在预算年度中调整年度预算,改变收支预算差额,借记或贷记“预算收入”、“预算分配”科目,代记或借记本科目;预算年度结束,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借记“预算分配”科目,贷记“预算收入”科目。
3.本科目为高等学校收支预算差额的控制科目,年末结账前本科目贷方余额为预算年度的收支预算差额,年末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为强化合同意识,明确签约付款责任,建议设置“约定支付、约定支付准备”两个管理类科目。具体使用说明是:
第611号科目 约定支付
1.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已经与其他单位签约,并需要届时付款的合同金额。
2.高等学校在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后,在尚未付款前,按合同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约定支付准备”科目;实际付款时,借记“约定支付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应收及暂付款”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合同撤销,借记“约定支付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为高等学校用于预算控制的科目,与“约定支付准备”科目是对应科目。年末结账前本科目借方余额为高等学校对外承诺在一定条件下将支付的款项总额;年末结账,按本科目余额,借记“约定支付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下一年度再以相反分录转回,本科目年末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单位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612号科目 约定支付准备
1.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为履行已签订的合同而准备的资金。
2.高等学校在与其他单位签订需要付款的合同后,在尚未付款前,按合同金额借记“约定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约定支付”科目,同时借记“应收及暂付款”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合同撤销,借记本科目,贷记“约定支付”科目。
3.本科目为高等学校用于预算控制的科目,与“约定支付”科目是对应科目。年末结账前本科目贷方余额为高等学校为履行合同准备的资金总额;年末结账,按本科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约定支付”科目,下一年度再以相反分录转回,本科目年末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单位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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