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落实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降费减税各项扶持政策,全面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民营企业综合竞争力。落实重点项目领导联系制度,对重点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定期调度、随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让民营企业有更多归属感、获得感。加大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力度,不断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力度,积极协调银行机构推进“助保贷”业务,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军民融合项目,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民营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四)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提高协调发展水平
坚持完善城镇功能与建设美丽乡村双轮驱动,制定城乡一体化村庄布局规划,努力构建以城带乡、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发展的新格局。
继续支持和林格尔新区建设。协调推进新区征地拆迁工作,全力保障新区建设用地需求,妥善做好盛乐镇雅达牧等村棚改安置工作。全面完成呼和浩特新机场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统筹做好征收土地报批、违规建筑物管控等工作,为新机场开工建设提供保障。完成新机场回迁小区项目,大力提升巧什营集镇建设水平,启动实施空港新村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金融小镇、数聚小镇、教育小镇、颐养小镇等产城融合特色小镇建设进度。加强新区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缩短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间。推进市委党校、新区实验小学、新区中学、新区医院等重大项目建设,不断完善新区核心区道路、地下管网、电力、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新区软环境。
持续推进经济开发区提档升级。统筹抓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设施配套、服务保障等工作,坚持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努力将经济开发区转型成为传统主导产业的集聚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进一步提升绿色食品加工等传统支柱产业水平,突出特色优势,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打造百亿级企业、千亿级园区。加大对闲置用地、低效用地和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力度,推进存量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提高经济开发区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整合资源要素,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展,加快技术改造和引进高科技项目,着力打造一批主业突出、带动力强的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全力打造创业宽松、人居安全、服务优良的投资环境,以优异成绩和全新状态为经济开发区成立20周年献礼。
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突出抓好民生补短板工程,聚焦群众关切的民生热点,启动新民街等重点路段地下综合管网工程。以“三城同创”为抓手,*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努力建设洁净、有序、文明、和谐的特色小城镇。全面完成南山污水北送、新华西街雨水管网工程,实施街巷外立面改造,继续完善垃圾转运站、小街巷、停车场、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着力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继续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加强社区公共绿化管理维护。做好棚户区及农村危房改造,以新民街南一期棚户区为试点,改善居民住房条件,配套完善周边基础设施,采取多种清洁供热模式,消除城关镇冬季雾霾现象。推进城镇管理精细化常态化,改进城镇治理方式,大力推进“数字城管”,加大治理违建和“七乱”力度,进一步提升城镇宜居宜业宜游水平。
持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国家城乡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快建设和林—羊群沟—好来沟红色旅游公路,进一步落实“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努力实现全县道路畅、安、舒、美目标。继续抓好重点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和国家水土保持治理工作,推进浑河、茶房河治理和石咀子水库清淤等重点水利工程。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善农田防汛抗旱设施,加快灌区现代化改造。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进移动和固定宽带网络工程。
(五)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发展动能活力
持续深化改革,*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不断激发发展活力,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