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民营企业。制定出台了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9条政策举措。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减收3.9亿元,全年实现“个转企”431户、“小升规”21户。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6810户,增长17.5%。
(二)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创新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市政府部门由42个减少到29个;全市参改的事业单位由1261家优化整合为123家,总体规模压缩90%以上。
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全市34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完成4户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年度任务和纳入省考核的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公布“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2011项,实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数据交换“一库管理、数据同源”731项。高新区“3550”集中审批在全市推广,“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推开。落实“七个不允许”要求,严格执行企业评议部门单位服务制度,对不满意率超过5%的12个部门进行了约谈,曝光典型案例21起,处理责任人160人次。
全力以赴招商引资上项目。围绕钢铁、生物医药、新能源等十大重点领域全国50强企业,大力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共签约项目114个,总投资391.8亿元,其中67个项目实现当年签约当年开工。建立领导干部包扶重点项目制度,推动了400个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加快实施。向上争取资金50亿元,增长10%。确定了各县区飞地经济园区,明确了高新区和桥北经济开发区两个市级飞地经济园区载体,出台了相关政策。积极融入沈阳经济区建设,深化与泰州市对口合作。
加大创新发展力度。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27家,实现科技成果转化71项。高新区获批国家打造科技支撑型特色载体,华润三药完成999小儿感冒颗粒划转并正式投产,上海绿谷治疗阿尔茨海默症新药完成三期临床并已向国家申请上市。
(三)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城乡面貌进一步改善
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拆改取缔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32台,国电投热电联产项目投入运营,东部城区1200万平方米用户实现集中清洁供暖,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7%,PM10和PM2.5平均浓度可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完成本溪县、桓仁县、南芬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面建立河长制。完成市级水源地专项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彩屯河黑臭水体整治全线5.2公里管线铺设,南沙河污水截流工程开工建设。完成营造林12万亩。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结果通过国家和省审核认定。坚决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中转办的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99.3%。
不断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有效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成未验收入住房屋确权76个项目、3.89万户,解决“回迁难”2210户。坚定实施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坚决拆除违建、乱建,改造老旧小区101个,全面实施“三供一业”、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程,推行自助式物业管理,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实施姚溪路等10条城市道路、114条街巷路、2座危桥改建工程。高标准改造站前游园,建设城乡公厕68座。积极推进绿化、亮化、美化工程,新装、维修路灯3600余盏,大力实施交通秩序整治,清理占道经营,彻底治理唐家路二手车市场。
建设生态宜居乡村。东营坊乡和向阳乡被评为省级特色乡镇。大力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203.8公里、“一事一议”村内道路路面工程354.9公里。
(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市区调整为1420元、两县调整为1300元。将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市提高6%、农村提高10%。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0元。完成棚户区改造4724户。
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药都中心幼儿园被评为全国家园共育示范园。全市所有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通过国检。本溪市机电工程学校通过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验收。有序开展分级诊疗,全市建立了384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签约39.4万人。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50%以上。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文物保护工程全面启动。创建30个基层文化中心示范点。新市殡仪馆、市失能老人养护中心建成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