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尊崇宪法权威。认真学习宪法,准确把握宪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把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宪法使命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全领域、各环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用权,切实做到手中有权当尽责,心中有规不逾矩。坚决贯彻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落实协商民主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和满意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管理标准化体系化试点,充分发挥新型智库作用,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等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依法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政府制度建设,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晒权督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着力打造创新政府。唱响创新“主旋律”,激发信仰、信念、信心的精神力量,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开拓性和创造性,争做努力奔跑的追梦人。大力弘扬创新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断丰富“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的时代内涵。认真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积极宣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实干者。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按照增强“八个本领”、锤炼“五个过硬”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干部适应新时代发展的专业化能力。创新政策供给,有效增进政府政策与市场机制的契合度、与百姓期盼的匹配度。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电子政务转型发展,打造集成化的亲商亲民服务平台。整合城市大数据资源,建设智慧苏州。有效激发机构改革新活力。高标准完成政府机构的改革任务,同步推进县级市、区机构改革,确保改革不拖延、工作不断档、责任不缺位、创新不松懈。科学制定“三定”规定,做到职责明确、职能优化、上下贯通。政府各级各部门要以机构改革为新起点,主动适应新机制,切实履行新职能,充分展现新面貌。
3.着力打造高效政府。坚持立说立行、善作善成,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始终把工作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坚决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市人代会确定的年度目标,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劲头抓好任务落实。提振“精气神”,干好“精细活”,扎扎实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围绕高质量发展开展监测评价,有效发挥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政府系统全体公务人员,在与企业打交道时,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竭诚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破形形**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有效帮助企业爬坡过坎。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让企业家在苏州安心投资、成功创业、舒心生活。恪尽职守、一心为民。以造福人民作为政府工作的根本追求,时刻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对群众关心的事,说一项办一项,项项落实;对群众承诺的事,做一件成一件,件件兑现,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持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着力打造清廉政府。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有效推动党风政风持续改善。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政府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严守党规党纪,把铁的纪律化为政府系统广大党员的日常习惯和行动自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各项规定,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严格落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基层走访调研活动,听群众诉心声,帮基层解难事,永葆公仆情怀。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倡导开短会、发短文,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坚决防止和反对腐败。严厉惩处政府系统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行为,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推进审计全覆盖,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敲响廉洁自律“警世钟”,念好权力运行“紧箍咒”,筑牢反腐拒腐“防火墙”,重点加大对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反腐力度,严防权力滥用和设租寻租,全力维护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