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七)聚焦精准脱贫攻坚,增进社会民生福祉。*实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建成100个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和100个培训基地,创建就业扶贫车间48家,324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全面推进。加大稳就业力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大力支持创新创业,认定创业孵化基地17个,累计入驻企业317家。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行动,农民工工资得到有效保障。*实施学校建设提升工程,新建成学校24所,新增学位2.8万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陆川县、兴业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博白县通过自治区督导评估。高考成绩再创新高,一本上线人数、上线率继续位居广西前列。玉林师范学院申硕攻坚取得重大进展,专任教师中博士突破200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玉林市、北流市、容县公立医院改革获得自治区表彰。投入5.4亿元,实施 10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容县获评为全国妇幼健康优质示范县。文化体育事业加快发展,王力博物馆、广西华侨博物馆等公共文化项目稳步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扎实有效。成功举办第四届市运会。加大社保扩面征缴力度,推进社保“一卡通”,社保服务标准化试点通过国家评估。建立职工大额补充医疗费用统筹制度,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改革,不断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改革通过国家“双贯标”验收,办事效率大幅提高。

  (八)聚焦风险防范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金融领域风险排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推进信访工作“三化”建设,开展精准排查、精细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活动,有效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反恐防恐、禁毒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没有发生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抗击台风“山竹”等自然灾害取得全面胜利,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扎实有效。持续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全市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全面开展“强监管、严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专项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同时,全面建成16个自治区成立60周年项目,举办系列庆祝活动,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进一步巩固。成功举办2018年海外华侨华人玉林恳亲大会,进一步凝聚海内外力量推动玉林发展。创新督促落实机制,抓好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移交问题整改,督查工作获得自治区政府3项通报表扬,为全区最多。气象服务、人防建设得到加强,获评为全国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着力关爱“三留守”人员,妇女儿童、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社会救助制度日趋完善。宗教、外事、侨务和港澳台事务取得新成效,统计、供销、水库移民、水文、二轻、无线电、方志、档案、机构编制、科普、驻外机构、保密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双拥共建、军民融合工作迈出新步伐,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

  一年来,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狠抓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落地见效。坚持向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效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行政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加大整治庸政懒政怠政力度,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加强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财政资金、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得到有效监管。坚持节用裕民,“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整治扶贫领域、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政府。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我市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难能可贵。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团结拼搏、努力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中央及自治区直属驻玉单位、驻玉部队、武警官兵,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向海内外所有关心、支持玉林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