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提升作风效能。坚持系统化思维、注重规律性把握,全面对标找差、创新实干,加快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绩效评价等制度机制。组建8个重点工作推进办公室,纲举目张抓好长三角区域合作、高铁新城、智能工业、智慧城市、港产城融合等大事要事。进一步树立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鲜明导向,完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调动广大干部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积极性,求真务实解决实际问题,在全市上下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一着不让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章》《监察法》以及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法纪条规。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好各级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港城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实干创造未来。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张家港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全面打造“五个升级版”,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张家港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而努力奋斗!
有关用语说明
1.“不见面”审批:指行政相对人通过“互联网、信函邮件、自助机办理、快递送件”等方式递交申请材料并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行政机关受理并作出审批决定后,通过“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发放电子证照”等方式反馈办理结果。
2.“证照分离”:指改革现有工商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合一的商事登记制度,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逐渐建立商事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相互分离、各自独立的证明体系。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在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37号)文件要求,对我市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放松市场管制,优化营商环境。
3.“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简称为“一窗式”,是指把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整合成“一件事情”,将可关联、可整合的服务事项解构再造为“一个窗口”,按照“一套标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最终实现“一个窗口办成一件事”。
4.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过对海关(检验检疫)、口岸等相关部门电子系统进行统一整合,企业只需在系统“一次录入”,就可实现通关业务“一网办结”,不用重复提交数据,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5.“无违建村(社区)”:指在全市各村(社区)开展违法建设治理,通过集中开展防违、治违,全面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从严治理和管控非法用地、河道沿线以及影响公共安全、环境容貌的违法建设。
6.装配式建筑:指采用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大量的建筑部品如内外墙板、叠合楼板、楼梯、阳台、空调板、预制梁、预制柱等,全部在车间生产加工完成,并在工程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
7.“备案制”教师:指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聘录用,安排到各公办幼儿园、职业类院校任教,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的非事业编制身份教师。
8.“四点半学校”:遵循公益原则,整合学校、社区、家庭资源,由学校或者有条件的社区提供场所,为放学后接送学有困难、潜质优异且确有家庭实际困难的孩子,免费提供特需服务。
9.药品采购“两票制”: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具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公立医疗机构再开具一次发票。该模式改变了原有药品出厂后,经由各级医药经销商、代理商流通,最终进入医疗机构的惯例。主要目的是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治理药品购销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降低虚高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