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在乌拉特中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旗长闫永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本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经受严峻考验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旗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势头。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9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9亿元,同比增长0.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8.6亿元,同比增长7.8%;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1450元和16550元,同比增长8%和8.5%。
(一)抓重点、精施策,“三大攻坚战”成效明显
财政金融风险平稳可控。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财政预算约束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增量得到有效控制。一年来,通过财政安排资金、项目瘦身、债务核减、债务剥离等方式,有效化解债务6.56亿元,如期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十个全覆盖”10项工程内的工程欠款全部化解。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金融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
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顺利通过自治区贫困旗县复查验收,摘掉自治区贫困旗帽子。对照国家、自治区、市扶贫成效考核反馈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有效推进问题整改。*实施“十大产业链条”扶贫举措,扎实推进“五个一批”脱贫工程,发展产业扶持贫困户206户497人,资产收益惠及贫困户286户485人,温更、新忽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贫困户59户110人,生态补偿惠及贫困户230户,教育资助贫困学生98名,为1150名贫困人口提供健康保障,765名贫困人口实现低保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脱贫18户34人、巩固提高582户1116人,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办结转办案件31件。启动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和蓝天、绿盾等6个专项行动,实施了神华焦炉烟气脱硝、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等工程;完成阿其山叉枝圆柏自然保护区内矿权清理退出和矿区周边地质环境治理;完成87起未履行草原征占用问题整改;完成5处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118个双层加油罐改造工作。扎实推进乌梁素海点源污水“零入海”工作。*开展农牧业标准化和“四控”行动,“四控”面积达到100万亩。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位居全区第十,获得奖励资金5866万元。
(二)抓履职、强担当,防洪抗旱取得重大胜利
入春以来,全旗范围一直没有有效降水,草场难以返青,形成了范围广、历时长、程度深的重大旱灾。进入7月份,旱涝急转,先后三次强降雨,导致严重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09亿元。面对灾情,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把防洪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及时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全旗上下团结一心,党干群联手、军警民联动,采取政府投入、农牧区结对、社会帮扶、农牧民生产自救等多项举措应对灾情。累计投入防汛抗旱救灾专项资金2292万元,动员党员干部、社会团体、企业捐款1417万元,调运发放饲草料6500吨,出栏牲畜30万只,新建应急储备库8座,安排今冬明春抗灾保畜资金658万元。组织驻旗军警部队官兵、旗直单位领导干部1300多人组成抢险救援分队,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499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40万元。启动74万亩灾后农田保险理赔工作,核实理赔资金4500万元。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部门及时抢修灾毁工程,有力保障了农牧民正常生产生活。旗委、旗政府被评为全市防汛、抗旱先进集体。
(三)抓招商、引项目,发展步伐持续加快
招商引资成果丰硕。*开展“招商引资年”活动,完成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储备项目116个。成功举办现代农牧业招商引资恳谈会,积极组织参加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国际博览会、“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介会、江苏昆山招商引资推介会等活动,完成了生态肉驴全产业链、优质花生种植基地等16个项目签约,协议总投资42.75亿元,到位资金27.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