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的成员们听了,都哈哈大笑。
“这小子还会用拉丁语说人家的坏话呢。”父亲想,他越来越为这个冤家做出的牺牲感到满意。
小华金高兴得满面通红。当然,这与他刚才喝了点茵香酒有关。他以为,再唱支歌,便能获得更大的光荣。他站起身,伸直一条腿,在原地转了一圈,便唱了起来:
开一开门吧,
请打开边门……
“应该让斐都斯塔人丢掉偏见!庭长夫人不也是血肉之躯吗?阿尔瓦罗是无坚不摧的……”小奥尔加斯停止跳舞(刚才他一边说话,一边在跳舞)。旁边那个房间传来一阵踏地声,震得楼板也起来。
“准是那英国佬在隔壁房间。”奥尔加斯喃喃地说,脸显得有些苍白。那果然是隆萨尔。
贝贝·隆萨尔(不知为什么他得了个“火枪”的绰号)是本省佩尔努埃塞斯村人。父亲是个富有的牧场主,因此,他能在首都上学。学的什么,下文自有交代。像文库莱特爱玩三人纸牌一样,他十几岁就爱玩猜牌。牌玩得人了迷,连放假也不回老家去。他完成不了学业,即使老师们按照传统的做法,对他大发慈悲,他也难以在民法和刑法方面取得硕士学位。
一次,在考试中老师问他:
“小伙子,什么是遗嘱?”
“遗嘱嘛……顾名思义,是死人说的话。”
除了有人叫他“火枪”这个雅号外,也有人叫他“大学生”。这是对他的讥讽,但他却不明白。光阴茬再,牧场主一命归天,贝贝·隆萨尔便不再上学,他卖掉家里的土地,迁居京城,不知怎的一下子成了个政界人物。
这其中的过程大体是这样的:开始时他是选举团的一个成员,后来,又参加市政会议,成了市政府委员,最后变成代表佩尔努埃塞斯的省议员。尽管他在行路、穿衣,甚至与人打招呼等方面仍保留着原始的愚昧状态,但他确实也取得了一些进步,因此,只有斐都斯塔那些年龄稍大的人才会记得隆萨尔当年那土里土气的样子。从复辟①那年起,隆萨尔就成了具有首创性的人,无论在恋爱方面还是在牌局方面都是吉星高照。他是现行制度坚定不移的拥护者。他常常模仿邮票和纸币上人物的发型,也爱穿坚固结实的鞋子,以为这样才像英国贵族的样子。
①一八二三年在“神圣同盟”的支持下,国王费尔南多七世恢复王位。
“我所有的东西都很有英国味儿,”他强调说,“特别是我的靴子。”
他是轮流执政的几个政党中最反动的那个党的成员。
“给我一个撒克逊人的城镇,我就是自由派了。”他常常这样说。
后来,他真的成了自由派,但撒克逊的城镇并没有给他。这里另有缘故,但与本书无关,就不提了。
他身高体壮,身材匀称;脑袋小而圆,前额狭窄;一双野性的眼睛像受了惊吓一样,目光呆滞,眼珠子的转动不取决于他想不想转,而是能不能转。和隆萨尔谈话会让人不寒而栗。他说起话来情绪激动,喋喋不休,信口雌黄,可他的一双眼睛毫不转动,没有做出相应的表示,只像山中的野兽那样,带着惊恐的不信任的神情愣愣地盯着对方。
他皮肤黝黑,腿部强壮有力。最时髦的要数他穿的裤子,因为他的裤子很短。不管天冷天热,是不是合适,他总戴着手套。在他看来,戴手套表明他很斯文(他常常是这样说的)。另外,他手上汗多。
凡是有平民味儿的事物他都讨厌。共和派人士都将他视为大敌。圣弗兰西斯科节那一天,俱乐部的管理员没有在阳台上挂帘子,当时已是俱乐部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隆萨尔竟要将那个可怜的小职员从阳台上摔下去。
“先生,”管理员大声地说,“今天可是保拉的圣弗兰西斯科节啊?”
“保拉又怎么样,畜生?”“火枪”怒气冲冲地说,“管它保拉不保拉,只要是圣弗兰西斯科节,就得张灯结彩,挂上帘子!”
他这样做,其实是为政府机关壮声势。
他便通过这种办法获得了人们的尊重,当着他的面已经没有人讥笑他了。他目光敏锐,心里明白人们都很看重表面,俱乐部里,谁的嗓门最高,谁最顽固不化,谁当天的报纸看得最多,谁就最有学问。他自言自语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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