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译注

作者:刘勰

  (三)“选文以定篇”

  这部分是和“原始以表末”结合起来讲的。两部分所用材料基本相同,但“原始以表末”侧重在探讨文体的发展演变;“选文以定篇”则主要是对各个时期的代表作品进行评论。《明诗》中论及作家作品甚多:汉代有韦孟、枚乘、李陵、班婕妤、傅毅、张衡等人,建安及三国时期有王粲、徐幹、应玚、刘桢、曹丕、曹植、何晏、嵇康、阮籍、应璩等人,晋代有张协、潘岳、左思、陆机、袁宏、孙绰、郭璞等人,最后讲到宋代山水诗的创作情况。这里存在的问题是:有些人的作品靠不住,如传为枚乘、李陵、班婕妤等人的五言诗,是后人伪托的;有些应该论及的重要作家,如曹操、蔡琰、陶渊明等漏掉了;有的评价不当,如说汉代古诗(指《古诗十九首》)是“五言之冠冕”;用“怜风月,狎池苑,述恩荣,叙酣宴”等来称道建安诗歌也不够确切。但本篇仅用八百多字的短小篇幅,把先秦以来千多年的诗歌创作情况,画出一个鸟瞰式的轮廓,大力肯定了建安风力,而批判了何晏等人的“浮浅”、西晋诗人的“轻绮”和东晋“崇盛亡机之谈”的玄言诗,这些都是对的。

  此外,如《诠赋》论辞赋的发展情况,除概论大赋和小赋的不同特点外,还列举两汉十家的代表作品作了具体评论。如评司马相如的《上林赋》是“繁类以成艳”;贾谊的《鵩鸟赋》是“致辨于情理”;王褒的《洞箫赋》“穷变于声貌”;班固的《两都赋》“明绚以雅赡”等。最后又讲到魏晋各主要作家如王粲、徐幹、陆机等人在赋的创作上取得的不同成就。

  《明诗》和《诠赋》两篇,是刘勰“选文以定篇”的两种基本方式:《明诗》以论作家为主,《诠赋》以评作品为主;更多的是作家与作品相结合,通过一定的评论,从而反映出各种文体的创作在历代所取得的成就。这部分既可以当做分体的文学史来看,也是刘勰作家作品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论及不少作品早已失传,有的作家仅仅因为刘勰在这部分有所论述,我们今天对他才能略有所知。因此,这部分还具有保存史料的一定作用。

  必须看到的是,刘勰对各体作家作品的评论,不当之处是很多的。如认为《楚辞》中有关神话的描写,是“诡异之辞”、“谲怪之谈”等(《辨骚》),说崔瑗的《七厉(苏)》“归以儒道,虽文非拔群,而意实卓尔”(《杂文》),都表现了刘勰的儒家偏见。又如对乐府的论述,忽略汉魏民间乐府在这种文体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这就使刘勰对文体的演变,也难作正确的论述。

  (四)“敷理以举统”

  这是刘勰“论文叙笔”的重要组成部分。刘勰对这个方面,是企图从历代各种体裁的创作情况中,总结出各种文体写作上的特点,探讨前人的写作经验。因此,这部分不仅是为刘勰的全部理论打基础,它本身也表达了刘勰对文学创作的许多理论见解。《明诗》篇说:

  故铺观列代,而情变之数可监;撮举同异,而纲领之要可明矣。若夫四言正体,则雅润为本;五言流调,则清丽居宗。华实异用,惟才所安。故平子得其雅,叔夜含其润,茂先拟其清,景阳振其丽。兼善则子建、仲宣,偏美则太冲、公幹。然诗有恒裁,思无定位;随性适分,鲜能通圆。

  刘勰对四言诗所总结的基本特点就是“雅润”二字,五言诗的基本特点就是“清丽”二字。这也反映了刘勰对诗的基本观点:主张四言诗要写得“雅润”,五言诗要写得“清丽”。再从他对张衡、嵇康、张华、张协四人各具一种特点的说法来看,刘勰把诗歌的特色归纳为雅、润、清、丽四种,他对诗歌的这四种特色的总结,在理论上是没有什么积极意义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刘勰这段总结,并不止于对诗歌特色的简单归类。上面已提到,《明诗》是以评论作家为主,不同的作家在诗歌创作上自然是各有所长的,如说“嵇志清峻,阮旨遥深”,也就各有其不同的风格特色。张衡的典雅、嵇康的润泽等,所谓“华实异用,唯才所安”;“随性适分,鲜能通圆”,正是指不同作家有不同的“才”、“性”,因而有不同的风格特色。这就为创作论中论风格与性格关系的《体性》篇打下了基础。

  此外,如《诠赋》篇对历代辞赋的写作,又从另一方面总结了文学理论上的一个重要问题:

  原夫登高之旨,盖睹物兴情。情以物兴,故义必明雅;物以情观,故词必巧丽。丽词雅义,符采相胜。如组织之品朱紫,画绘之著玄黄。文虽新而有质,色虽糅而有本:此立赋之大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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