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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招生通告

发布时间:2019-04-20 13:54:31

  (四)高中。

  高中招生严格按凉山州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一)xxxx年5月至6月,进行招生政策宣传。

  (二)xxxx年7月25日至26日,县级机关、县城各社区及鲹鱼河镇丫口村、鱼山村、胜利村、杉松村、顺河村、民主村、秧发村、普发村、水塘子村、老街村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到鲹鱼河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进行预报名登记;在县城工作的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和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外拟就读县城小学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预报名登记。

  (三)xxxx年7月31日,县教育局按各乡(镇)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比例将空余学位分配到各乡(镇)并公示。

  (四)xxxx年8月1日至7日,各乡(镇)确定就读人选并将学生名册报县教育局备案。

  (五)县教育局对预报名登记名册进行汇总。相关学校对预报名登记名册进行审核公示后自行确定时间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六)不按时间安排进行预报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但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送子女就近入学。

  四、工作保障

  (一)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方案。拟提供空余学位的县直属小学、云盘小学、鲹鱼河镇中心校、鲹鱼河镇小岔河小学、鲹鱼河镇胜利小学负责空余学位统计并报县教育局,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并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二)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工作,并全程进行监控和管理。负责空余学位分配公示和预报名登记名册汇总工作。招生政策咨询电话:xxxxxxxxxxxx,违规违纪举报电话:xxxxxxxxxxxxx

  (三)乡(镇)。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根据县教育局分配的空余学位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就读人选,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稳定。

  (四)县监察局。强化监督,对在招生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行风监督电话:xxxxxxxxxxxxxx。

  (五)县群众工作局。畅通反映渠道,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和回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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