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安排的通告范文
三、资格复审
各考点工作人员将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照片及信息,对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应向所报考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原件;
3、笔试成绩单(网上下载打印);
4、《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需贴1寸彩照);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原件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原件,xxxx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学生证原件);
6、英语四(六、八)级证书原件或成绩单原件(根据职位要求提供);
7、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提供);
8、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
9、已参加工作的需出具工作证原件或工作证明(加盖公章);
10、xxxx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
1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需提前与所报考单位(部门)联系,经招录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12、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需准备复印件,其中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收交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交复印件。考生无法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或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面试程序
考生于5月25日在各考点指定场所参加资格复审,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当场公布抽签结果,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按照考生报考岗位,分为财经综合类、会计类、法律类、计算机类和综合类等五类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以20分钟为限。
考生应当遵循《面试考场规则》,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接受考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五、考察(体检)人选的产生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与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结束后,将在证监会网站公布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实行等额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空缺时,可以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