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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申述状范文案例【1】

发布时间:2019-04-18 20:56:46
关于民事申述状是怎么样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民事申述状范文案例。

  民事申述状范文案例【1】

  申诉人:李______,男,_______岁,汉族,_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人。
  被申诉人:郭______,男,______岁,汉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人。
  案由:……
  要求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合理地解决我们房崖宅基地纠纷一案,其事实和理由如下:
  上述房屋宅基地是土改时农会分给我的。
  解放前郭______是我村18家后台之一,村中所有苛捐杂税均由其指派。
  我村解放时,郭随******跑到______县城藏匿起来,农会将其财产没收分配给贫穷农民。
  其中将郭的一座坐北向南院西屋瓦房3间和南屋地基三间分给贺______;北屋瓦房3间和东屋地基3间分给我。
  我一直执管居住至今。

  时隔40余年,即______年,郭以持有其祖父郭______土地证为由索要房子。
  当时经大队、公社、______县法院及______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均认为此房确系农会分给我的,分后并执管多年,郭一直未提出过争执,其土地证是错填和误填,依照法律和事实将此房判归我所有。
  ______年郭又申诉到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期间,忽略了房子被分出去的事实,避开原一、二审的调查依据,没有分析郭______土地证的来历和事实,简单机械地视土地证为唯一依据,而将上述财产判归郭所有,我认为是错误的,应当纠正。
  其理由如下:
  一、______年______县解放时郭投敌逃跑,当时农会除给郭留够住的房以后(郭当时3口人,留有瓦房3间,地基3间),将其余财产没收。
  因我当时4口人,无房子住,住公房内。
  农会干部将郭坐北向南院北屋瓦房3间和东屋地基3间分给我。
  ______年土改时又确认给我。
  现有土改农会干部政治主任贺______、民兵营长贺______、农会主席贺______都证明北屋是给我的(一、二审卷可查),并出有书面证明,愿到庭作证。
  二、郭一座坐北向南院其西屋和南屋地基分给贺______,北屋和东屋地基分给我。
  贺______的土地证上明明写着北至李______(见附件)。
  如果房子没分给我,为什么贺______的土地证上写着北至李______呢?
  三、此房在我执管30余年期间,______年我将房子借给同村贺______居住至______、年。
  贺_ ____于______年归还我后,我一直居住使用至今(贺______的证明二审卷可查,现仍可到村调查)______年我在东屋地基上盖房两间。
  ______年又将北屋西山墙处一棵3尺多围的大杨树砍用。
  郭全家人一直在家,从未提出任何争执和异议。
  四、郭的土地证来历有疑。
  土改时因我村小人少,郭又是个有文化的人,当时的土地证是他帮助填写的(有证件附后)。
  由于农民没有文化,不认识字,对土地证的作用认识不足,我就是其中的一个。
  郭乘机大耍花招、将分给我的房屋填写在他祖父郭______的名下。
  他祖父土改初期就去世了,我村老年人陈______、贺______都可证明。
  我______年就开始住着此房,______年发证时郭______为什么不拿出土地证向我要房子呢?现在提出难道没有问题吗?郭就是利用填写土地证的机会从中捣鬼,现在出来进行反攻倒算,有些法院就看不出,还判他有理。
  申诉请求:
  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请求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撤销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民监判字第___号判决,维持原______地区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民上字第___号判决,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
  附:1.申诉书2份;
  2.有关证明材料五份。
  注意:
  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或有关单位提出申请,要求复查纠正的书状。
  申诉状的结构形式与上诉状大致相同,也由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标题。
  写明“________申诉状”或“申诉状”即可。
  第二部分,首部。
  申诉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及其在诉讼中的地位等等。
  第三部分,主部。
  包括案件来由,请求与理由两个部分。
  &nbs ①案件来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