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律师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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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东h置业有限公司
齐鲁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山东d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及f先生(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向贵司致函。
贵司与委托人在x年x月x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委托人购买贵司h广场x幢xx07、xx08、xx09号房屋,并于x年x月x日交接房屋。委托人入驻后,在当年6月、7月份的几场阴雨中,外墙面(玻璃幕墙)发生严重的雨水渗入、倒灌现象,有的部位用盆器接水因面积大而接不过来,地面靠墙的地毯大面积浸水,办公桌、文件等损害明显。在向贵司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多次反映后,维修人员仅来过一次,对其中一处漏水较轻的部位进行了处理,其余多处较严重的部位一直没有处理,也没有明确答复,目前每到阴雨天就要接雨防水,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
有鉴于此,本律师代表委托人函告贵司:
第一、依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四《正常使用情况下保修内容及保修年限》规定,屋面防水、外墙面防渗漏保修5年。目前这些保修内容均在保修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贵司有义务履行合同义务,及时进行维修,以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二、对委托人已造成的损失,包括窗帘、地毯、办公用品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对此委托人保留索赔的权利,视维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索赔。
考虑到双方自签约购房以来一直融洽,也为了面向未来建立更进一步的友好合作关系,在本律师调解阶段,委托人只要求贵司及时维护,达到质量要求,保证正常使用。请贵司在七日内对本函所涉内容做出书面回复与说明,否则委托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追究贵司的责任,并就委托人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贵司进行追索。
专此函告,望贵司慎思并妥善对待,以免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