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嫁》读后感(七):这样的爱情,只有心血染成的嫁衣才相配
看着名字挺血乎,故事实在很精致。
合欢本是一个在畸形的家庭里长大的骄横**,千般宠爱,万种浮华,都在她自以为是、没心没肺的享受中一点点落入敌手。为了秦剑她付出了所有,最终却是一无所有。秦剑的情剑,致合欢于死地,却把她逼进了一个举步维艰、祸福难料,却又无比充实、精彩、辽阔的世界。这株温室里的花朵如同野草一般顽强地求生,从一无所有、再不相信,到渐渐强大、重拾爱的勇气。
两位男主人如其名:
秦剑这厮口蜜腹剑,心机深沉,自以为天罗地网算无遗策,可惜天网恢恢百密一疏,独独没算出自己的心会临阵倒戈,最终作茧自缚。看完全文对他很是同情,但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对合欢的伤害的确用心良苦,他对合欢的付出也足够感天动地,可是他不明白,爱情的本质是依赖,是信任,经受背叛之后,感情或许可以苟延残喘、藕断丝连,而信任一旦崩溃,将是万难修复。爱,不光需要冲动,爱,更加需要勇气。
冷凌风这个杀千刀的,冷静的头脑、凌厉的眼神、风趣的内心,是个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儿郎。他不会把女主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事事都替她打点妥当,他用奸商的手段交给合欢她想学的一切,让她吃苦、受累,甚至负伤,但他让她学会了生存的本领,拥有了自保的能力。这辛苦的过程让合欢知道了世界是多么广大,人生有多么艰难,除了爱情还有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他把一只刷了金漆的纸老虎,变成了无坚不摧的金刚钻,他把一只折了翅膀的凤凰,变成了展翅翱翔的雄鹰。他给了她女人最美的两种品质:爱心和自信,更给了她付出爱心和产生自信的实力。合欢就在这与虎谋皮、斗智斗勇的过程中爱上了他,这样的爱自然牢不可破义无反顾。特别喜欢冷凌风,他俊朗非凡,家世显赫,有着顶级商人的头脑和政治强人的手腕,一个跟秦剑一样高高在上的人物,却让亲人、朋友、属下、家仆都感到阳光般的温暖,内心无条件的服从与托付。遇到这样的对手,秦剑只能自叹命苦。
作者文笔诙谐,遣词平易,却不失古**味,又充满灵动之气。女主心理的刻画、成长的转变,男主言辞的狡猾与内心的细腻,让人对这样的主人公爱不释手!
故事的主线很突出,但很多配角身上也隐藏了无数故事,看得人心**的。小叶和青烟会成为后继的主角,可是漫云和秦厉、龙七之间是怎么回事?潜伏得很深的云清又有着什么样的隐情?不知道在《血嫁》之二之三中,远月用会她老道的笔演绎出怎样的故事?万分期待!
《血嫁》读后感(八):从二货到大BOSS的辛酸奋斗史
什么是好文,在我看来,好文的标准就是,它允许有很多的小缺点,但是又有许多的优点让你完全不去在意它的缺点,拼着一口气也要把它看完。《血嫁》就是这样一本书。老实说,这名字有点囧,而且透着一股悲剧的味道,刚看的时候我只是想打发打发时间,没想到看了就放不下了,熬夜看出了黑眼圈也要把它看完,哈哈,最终变成它打发我了,偷笑。
个人觉得此文最大的特点,就是作者那有点不咸不淡,没心没肺似地文笔,其实这种漫不经心的调调,写虐人情节的时候,反而是最有杀伤力的,差一点我就被作者逼出眼泪来了,还好忍住了。文的开头,女主的出场,是非常让人感到诧异的,又蠢又傻又色,横行霸道,欺凌弱小,是个标准的中华牌2B铅笔,虽然我的嘴抽了无数次,但我肯定作者用那么没心没肺的笔调写这样一个人物,必定有其原因。前后形象反差越大,就越能增强这个故事的戏剧性。曾经有多蠢,后来就有多疼,曾经有多疼,后来就有多忍,曾经有多忍,后来就有多狠。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此“狠”非狠绝只狠,只强调女主后来的坚韧自强。
缺陷一,细节太琐碎,文字虽然还不错,但是很罗嗦。这也是网络文学的一个通病,作者们辛勤**,很多甚至是以身体的健康为代价,但并非每一本书都能付梓出版,所以一般写文的收入来自读者的订阅,订阅看字数,所以网络小说,特别是古代架空文,动辄四五十万字,上百万字的也不鲜见。本书也免不了俗的,有这样一个特点,很多于大情节无关紧要的细琐事情,作者也磨磨唧唧地写的很清楚,已经跟种田文没神马太大的区别的,而我又不想错过任何男女主直接的对手戏,只好耐着性子看下去,真是看的人无比心焦,磨人的紧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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