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局部扶贫政策落实状况的调查报告
农村部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_部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
农村部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8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县政协抽调部分政协委员,由提案法制委员会牵头,组成三个调研小组,在主席、副主席的指导下,*乡(镇)、村、组、农户及县直相关部门,通过走访调查、座谈讨论、查阅相关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对全县农村部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估价自国家扶贫政策在我县实施以来,我县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和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标,以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为载体,按照“政府统筹、资金捆绑、综合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扶贫政策在全县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经济指标的增长。随着国家一系列扶贫项目的实施,特别是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的全面推进,截止2017年底,全县gdp达到3.676亿元,比20xx年的1.879亿元增长95.64%;实现财政总收入2687万元,比20xx年的1411万元增长90.4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183元,比20xx年的1468元增长48.71%;粮食总产量达2345.4万公斤,比20xx年的2233.5万公斤增长5.01%。贫困人口的住房、衣着、食物结构等得到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二)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基础设施的建设。20xx年以来,全县累计新修便民桥涵118座,全县公路总里程达576公里并率先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村村能公路;累计新建人畜饮水工程102处,解决了66个行政村中的2.85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新修灌溉管渠道40公里,新修和改造基本农田2150亩;实施“三建三改三化”1100户,累计建沼气池1880 多口;仅2017年实行贫困户迁移扶贫安置就达381户1596人,民众的基本生存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 (三)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截止2017年底,全县863名五保户全部按国家政策标准享受供养补助金,其中两所区域性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220人,农户分散供养643人;全县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3092户6616人,月发放农村低保补助金29.5万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特困户、五保户实行医疗救助。救助体系的建立和落实,使特困、五保人群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助,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 (四)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支柱产业的形成。全县已建成生猪产业示范点479个,生猪饲养量达18万头,农民人均饲养量达3.7头,生猪养殖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占农业总产值和增加值比重分别达27%、25%。生猪产业带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650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为30%;同时,引导农民发展魔芋、绞股兰、中药材等特色经济,种植面积达5.1万亩,80%农户从产业中受益。
(五)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全县农村中小学校舍全部得到改造与改建,学校文化、体育、实验等教学设施逐步完善,全县改造和维修危房面积19098平方米,投入改造资金1160万元,新建校舍面积17000平方米;2017年,全县全年共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费9992人次44万元,免除义务教育杂费14810人次158万元,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3520人次63万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医疗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启动,2017年,全县参合人数达45143人,参合率达91.43%;计划免疫率达95%,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6.82%。 二、存在的问题在此次调研过程中,我们虽然感到全县扶贫工作虽然卓有成效,但也发现了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是安居工程存在部分乡镇**排不细的问题。在**底过程中,部分乡镇主要**排了五保户、低保户及滑坡地段的危房,疏忽了**排一般贫困户中的危房,致使部分贫困户无法享受到安居工程优惠政策。二是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不全面,学校操作不规范,透明度不高,有部分中小学生应享受而未能享受。三是“雨露计划”的落实普遍存在招生难、就业难的“两难”问题。四是扶贫重点村建设存在规划缺乏前瞻性或规划执行不严的问题,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标准不高,村容村貌变化不大,整体效果不太明显。五是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存在部分乡镇按户平均分配的“户保一人”和不讲政策讲人情的“人情入保”问题。六是信贷扶贫资金落实过程中,金融部门受以前扶持产业回收资金困难的影响而抬高贷款门槛,致使扶贫项目难以得到信贷扶贫资金的及时有效支持,使得产业发展步履艰难。七是扶贫产业支撑、增收路子不多,少数搬迁群众失去土地而又无致富项目,由高山“富裕户”变为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