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期社会理论的调查报告
二要整合资金,增加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应以国家投入为主。首先,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在支农项目的审批上,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在对农村乡村公路、人畜饮水、农田水利、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政策、项目倾斜。对农业项目兴建、扩建、维护要有针对性、有重点、有计划地审批项目。在资金安排上,要向粮食主产区、向贫困山区倾斜,切实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对山区粮食主产区,国家应将机耕道建设纳入建设范围。其次,完善各级地方配套。按照“三个高于”和“四个主要用于”的要求,要求各级政府特别是省、市财政持续稳定加大对水利设施、乡村公路、电力沼气等建设的投入力度。建议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第三,积极筹措社会资金。各级政府应制定出台在水利、公路、沼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个人、集体、企业等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动员引导组织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通过设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彩票、发行农村公益建设债券等渠道,匹配农田水利、电网改造、公路建设等分类专项资金。第四,不断整合支农资金。可以将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村级集体资金、筹资筹劳等多方资金,捆绑集中用于基础建设项目,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捆绑资金保重点”。同时,分别重轻、急缓安排建设项目,统一、公开、如实公布(示)建设项目、资金和实施地点。实行项目资金全程监控,按项目建设进度补助资金、物资,提高使用效益。
三要创新机制,探索新路。首先,要引入竞争机制,推行市场化管理。对已建成的农村基础设施的产权进行卖断,所变卖的资金,由村委会集中起来就地专门用于农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使其滚动发展。解决农村基础设施有人建无人管、坏了无人修的问题,变卖后的农村基础设施,由产权人使用、管护、补偿、受益。对容易管护和维修的农业基础设施实施有偿承包,由承包人定期对管护的农业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村委会按照目标责任管理合同书的规定,定期支付其劳动报酬。其次,要创新项目申报建设机制,保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如实行项目申建制,先由村组通过“一事一议”经群众同意后,向乡镇上报申请,再由乡镇向县上申请安排项目,这样可以克服过去项目安排“上冷下热”的现象。再次,要创新奖励机制,改进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方式,多干多支持,少干少支持,实行项目资金以奖代补,及时足额到位。
(4)完善社会保障
一要不断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
二要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不断总结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办法,优先将被征地(失地)农民、进城务工农民、农村村(居)委会干部、农村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户、乡镇企业职工等纳入保障范围。同时,通过整合优化各种支农惠农补贴资金,逐步建立农民参保补贴制度,引导、扶持和激励农民理性消费、积极参保,让更多的农民享有社会保障。
三要不断完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不断提高补贴标准。国家应统筹考虑城乡低保标准的联动机制,同时建立适应价格上涨的动态补贴制度,在保障农村低保标准相对稳定的同时,建立农村低保弹性浮动机制。要合理核定低保对象。在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过程中,建议采用收入核实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且以评为主、以算为辅。在各村建立农村低保评审委员会,通过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公示公开三个必备环节,真正把政府的救助用到最需要得到帮助的农民身上。要适时扩大低保范围。
通过各种惠农政策的介绍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国家在三农身上所下的力度,但我个人认为国家应该进一步的加大惠农力度,只有这样才能让小康社会来的更快,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