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12-3

《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税语说>

  为了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我们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0年1月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mof.gov.cn)首页《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lisms.mof.gov.cn/lisms);或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http://.chinatax.gov.cn)首页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或者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邮政编码10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消费税法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3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