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工作,推动谈判药品落地,国家医保局对《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以下简称《通知》)进行了解读。
一、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准入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什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认真开展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此次调整总体上分为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两个阶段。刚刚结束的谈判准入是医保制度建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本次谈判始终坚持以维护参保人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专家评审制,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确立了“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优化结构、鼓励创新”的调整思路,在确保基金可承受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家医保局统筹管理城乡医保的体制优势、政策优势、市场优势,与相关企业进行谈判并达成了协议,实现了提高基本医保药品保障能力和水平,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基本用药需求,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本次进入谈判环节的药品数量是多少?
医保药品准入谈判只针对2018年12月31日以前在中国上市的独家药品。在医保药品目录常规准入阶段,由专家评审、投票遴选提出了128个谈判药品备选品种,经向企业确认谈判意向,最终确定119个药品作为新增谈判品种。此外,2017年谈判准入的品种中,有31个需要再次谈判确定能否续约。两者相加共计150个,新增谈判药品数量和谈判药品总量均创历史新高。
三、本次国家医保药品谈判的结果如何?(谈判成功率如何?谈判成功的药品数量、类型、治疗领域及价格降幅如何?)
在150个谈判药品中,119个新增药品有70个谈判成功,包括52个西药和18个中成药,价格平均降幅为60.7%。三种丙肝治疗用药降幅平均在85%以上,肿瘤、糖尿病等治疗用药的降幅平均在65%左右。31个续约药品有27个谈判成功,价格平均降幅为26.4%。谈判成功的药品多为近年来新上市且具有较高临床价值的药品,涉及癌症、罕见病、肝炎、糖尿病、耐多药结核、风湿免疫、心脑血管、消化等10余个临床治疗领域。
经过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后,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全面完成,最终收录药品2709个。与2017版目录相比,调入药品218个,调出药品154个,净增药品64个。经过本次调整,重点领域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医保的保障能力达到新的高度。
四、本次目录调整方案中提到将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中的非医保品种、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等,上述领域的药品谈判准入情况如何?
本次谈判始终聚焦参保患者临床治疗需求,将肿瘤、罕见病、慢性病和儿童用药等作为重点,进入谈判环节的基本药物全部谈判成功,倍受关注的PD-1类肿瘤免疫治疗药、能治愈丙肝的口服药等首次进入目录,肺癌、直肠癌、乳腺癌等有了更多靶向和化疗药选择,波生坦、麦格司他等药品的谈判成功,使肺动脉高压、C型尼曼匹克病等罕见病患者摆脱目录内无药可治的困境,糖尿病、乙肝、类风湿性关节炎、耐多药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炎等患者有了更多优质新药可供选择。
从重点领域看,5个基本药物全部谈判成功,22个抗癌药、7个罕见病用药、14个慢性病(含糖尿病、乙肝、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用药、4个儿童用药谈判成功,目录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实现了预期目标。
五、本次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准入工作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是制定谈判方案,收集汇总相关数据。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反复论证,制定了《2019年医保药品目录谈判准入工作方案》。通过地方医保部门、企业和药品招采平台等多渠道收集汇总相关数据,为谈判工作打好基础。二是测算谈判底价。在全国范围内抽取药物经济学和医保管理方面的权威专家和骨干力量,分别建立药物经济学组和基金测算组,按照测算技术要点分组平行测算,形成谈判底价。三是加强与企业沟通。组织两轮集中沟通,向谈判企业介绍谈判工作总体安排、具体药品谈判测算的考虑要素、谈判规则、提交资料要求,引导其形成合理预期,并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建立沟通机制,及时回复企业关心的问题,必要时组织专家专门论证。四是开展现场谈判。制定谈判规则和程序,明确谈判细则,统一谈判口径和标准。抽调现场谈判专家与企业面对面谈判,当场宣布结果,并签字确认。五是签署正式协议。根据谈判结果,与企业逐一签署正式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