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四、关于统筹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体系建设问题

  近年来,人民银行及相关中央部门积极推动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建设,在坚持市场化原则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永续债等创新型产品工具不断涌现,有效缓解了绿色项目的期限错配问题。绿色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专业化绿色担保公司、绿色保险等金融业态蓬勃发展,满足了绿色项目多样化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同时,绿色投资者群体也不断壮大。部分银行业金融企业建立了绿色金融专门机构,加大对绿色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下一步,中央有关部门将继续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宏观信贷政策指导,通过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市场发展,支持绿色金融机构建设,推广复制成熟经验,加大对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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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