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198号建议的答复

财关税函[2019]9号                2019-7-8

韩金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免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进口药械关税、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口药械等关税、增值税减免问题

  为了支持医药行业发展,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

  关税方面,除个别管制药品和我国特产中成药外,绝大多数药品的进口关税已于2018年5月1日降为零。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达成的信息技术协定(ITA)扩围谈判成果,我国已承诺并开始逐步降低进口医疗器械的关税。参与降税的医疗器械进口关税大多已在今年7月1日降至1.3%,最终在2021年7月1日降为零,其他少数产品也将在2023年7月1日逐步降为零关税。2018年我国关税总水平从9.8%降至7.5%。

  增值税方面,自2018年5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自2019年3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进口罕见病药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16%、10%两档税率分别下调至13%、9%。

  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进口药械等已可享受上述改革减税红利。今后我们将继续结合国家发展战略、税制改革、医药行业发展情况等统筹研究相关问题。

  二、关于先行区复制平潭综合试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

  为支持海南等经济特区发展,我国对包括海南在内的“5+1”地区给予了高新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特殊优惠政策,即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项政策对支持海南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深化增值税制改革、降低增值税率,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扩大加计扣除范围,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大幅提高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等。海南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优惠政策。

  广东横琴新区、平潭综合试验区和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而作出的特殊政策安排,其他地区不宜简单比照复制。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财政部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