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41.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776亿元,比去年增加400亿元。创新项目融资方式,适当降低基础设施等项目资本金比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用好开发性金融工具,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落实民间投资支持政策,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开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改革完善招投标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

  42.对拖欠企业的款项年底前要清偿一半以上,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牵头)

  六、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二十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43.重点解决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对特殊贫困人口的保障措施。(国务院扶贫办牵头)要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农业农村部牵头)

  44.开展贫困地区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明显降低辍学率。继续增加重点高校专项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人数。(教育部牵头)

  45.基本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建设任务,加强后续扶持。(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对摘帽县和脱贫人口的扶持政策要保持一段时间,巩固脱贫成果。完善考核监督,用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成果。(国务院扶贫办牵头)

  (二十三)抓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

  46.稳定粮食产量,优化品种结构。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稳定生猪等畜禽生产,做好非洲猪瘟等疫病防控。加快农业科技改革创新,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加强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农业农村部牵头)扶持主产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创新,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农业农村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7.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抓紧制定专门行政法规,确保农民工按时拿到应有的报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扎实推进乡村建设。

  48.科学编制和实施建设规划,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今明两年要解决好饮水困难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提高60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水利部牵头)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牵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交通运输部牵头)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建设美丽乡村。(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49.推广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成果。深化集体产权、集体林权、国有林区林场、农垦、供销社等改革。(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0.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粮食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改革试点,创新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农业发展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