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十三)以简审批优服务便利投资兴业。

  20.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易成本。政府要坚决把不该管的事项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审批事项应减尽减,确需审批的要简化流程和环节。推行网上审批和服务,抓紧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使更多事项不见面办理,确需到现场办的要“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今年要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使企业更便捷拿到营业执照并尽快正常运营,坚决克服“准入不准营”的现象。(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今年要力争在全国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市场监管总局牵头)今年要在全国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审批时间大幅缩短。(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要继续压缩专利审查和商标注册时间。(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不能让繁琐证明来回折腾企业和群众。(司法部牵头)

  (十四)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22.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牵头)推行信用监管改革。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行“互联网+监管”改革。(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坚决治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对监管者也要强监管、立规矩,决不允许搞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决不允许刁难企业和群众。(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严重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市场监管总局牵头)

  (十五)以改革推动降低涉企收费。

  24.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推动降低过路过桥费用,治理对客货运车辆不合理审批和乱收费、乱罚款。两年内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拥堵、便利群众。(交通运输部牵头)取消或降低一批铁路、港口收费。(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专项治理中介服务收费。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收费清单“一张网”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十六)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27.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工业基础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国。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智能+”,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质量基础支撑,推动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接,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29.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壮大数字经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成长。加快在各行业各领域推进“互联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