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新时代证券进行整改。新时代证券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张家口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张家口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张家口银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张家口银行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基本健全,但存在部分成本费用核算不实、资产负债不实等问题。张家口银行2014年末多计资产总额10369.02万元、多计负债总额9024.1万元、多计所有者权益1344.92万元,2014年度少计利润总额1291.6万元,多计年初未分配利润53.32万元,少缴相关税费32万元。一是贷款五级分类不适当,少计不良贷款31891.96万元;二是为完成信贷增量指标,多计存贷款余额1亿元;三是个别贷款主体不合规;四是贷后监管不到位,致使借款人改变部分借款用途;五是抵债资产处置不及时,导致持有股票;六是少计利息支出795.4万元;七是分配股利转增股本未缴纳印花税32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张家口银行进行整改。张家口银行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晋城银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晋城银行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但在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一是核算不当,资产和负债分别少确认1.6亿元;二是往来科目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52.79万元;三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资产确认和摊销不够规范;四是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职工福利费;五是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2万元;六是部分营业税金及附加未及时缴纳,涉及1090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晋城银行进行整改。晋城银行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连农商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大连农商行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较为健全,但在财务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固定资产结转不及时,涉及金额7250.45万元;二是收支核算不实,涉及金额2713.09万元;三是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在租赁费中列支广告费100万元,薪酬类支出有4156.88万元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四是抵债资产长期闲置,涉及金额10379.39万元;五是抵债资产核算不规范,未冲回对已处置抵债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1179.88万元;六是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涉及金额72734.42万元;七是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涉及金额23534.31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大连农商行进行整改。大连农商行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农商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上海农商行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较为健全,但在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一是会计核算不实,主要是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和支出,涉及金额7976万元;二是多计中间业务收入,主要是将部分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及成本冲减项确认为手续费收入,涉及金额14447万元;三是职工薪酬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8180万元;四是补充医疗保险支出不规范,涉及金额21779万元;五是抵债资产处置不及时,涉及金额15.99亿元;六是存在列支高尔夫会费、购买大量商业预付卡、列支国内外旅游费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