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完善税务师事务所集团化相关政策,优化认定程序,完善认定指标,严格认定标准,引导税务师事务所规范、健康发展,支持税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维护等级税务师事务所品牌形象。

  (二)加大专业培训力度

  税务师行业协会要依据《公告》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市场需求,为会员提供更具针对性、创新性、实用性的业务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努力提高会员的专业化水平。

  (三)努力做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公告》明确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税务师占比应高于百分之五十。税务师职业资格仍是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必要条件。税务师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做好税务师考试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增加考试报名人数与考试合格人数,为行业发展提供后备人才保障。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

  《公告》规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以及重要业务信息,并提供批量代理纳税申报等便利化服务,这对税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加大行业信息化建设力度

  税务师行业协会将进一步完善行业信息服务平台,拓展业务支持系统功能,提高效率,逐步实现各项涉税专业服务业务的信息化处理,为会员报送、运用相关信息提供便利。积极搭建税务师事务所联系平台,促进各种形式的联系沟通,促进合作共赢。

  (二)加强与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的联通

  税务师行业协会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努力实现税务师行业信息服务平台与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的联通,为会员开展批量代理纳税申报等业务和报送信息提供服务。

  五、坚持规范化发展

  (一)制定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

  税务师行业协会要按照《公告》关于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负责拟制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准则、规则)的要求,加快业务准则制定和修订。根据《办法》规定的8项业务范围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列举的6大类192项办税事项,按照拟制业务基本准则、具体业务准则和业务指引的总体框架,在税务总局的指导下,组织全行业资源,分类分批制定各类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试行后报送税务总局批准实施。

  (二)按照业务规则开发业务软件

  通过各项业务规则、指引试行,完善业务需求,逐步开发、推荐相应的业务工具软件,促进涉税专业服务的标准化、信息化。

  (三)开展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质量的评价

  按照《公告》关于委托行业协会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质量进行评价的要求,税务师行业协会应当依据业务准则、规则,明确评价制度标准和程序,组建专家团队,在税务机关的指导下,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对执业质量进行评价,促进涉税服务业务的规范化发展。

  (四)修订会费管理办法,减轻会员负担

  为减轻会员负担,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税务师行业协会已启动对《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交纳使用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在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前,2016年度的团体会员会费暂按营业收入总额的0.6%预交,执业个人会员会费暂按700元预交,非执业个人会员仍按每年50元预交。

  (五)修改协会章程

  为落实《公告》关于税务师行业协会成立税务代理人分会的要求,税务师行业协会抓紧做好修改税务师行业协会章程及设立税务代理人分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及时调整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增加税务代理人分会入会登记模块,尽快向有意愿加入税务代理人分会的机构和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六、落实信用化管理

  《公告》明确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对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进行信用记录。

  (一)落实实名制管理规定

  税务师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完善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协助会员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完善实名制信息,为会员落实实名制管理提供便利。

  (二)引导税务师事务所以信用赢得市场

  税务师行业协会应按照税务机关信用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和税务师事务所内控机制,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加强诚信建设,在行政登记、实名制服务、业务信息报备、服务质量、执业行为等方面规范运作,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提高信用等级,同时促进行业社会公信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