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贯彻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_的意见》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7]29号        2017-6-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贯彻<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6月23日

  (只发电子件)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贯彻《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意见

  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2017年第13号,以下简称《公告》),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法制化建设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是国家有关全面规范税务师行业管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是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重要依据。认真贯彻《公告》,是推进税务师行业法制化建设的重要举措。税务师行业协会应当组织会员认真学习、落实《公告》的各项规定。

  (一)依法从事涉税专业服务

  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要根据《税收征管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和《公告》,依法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税收征管法》对税务代理作了原则性规定;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决定将“税务师事务所设立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具有行政登记性质的事项”;《公告》以此为依据对涉税专业服务及其监管进行了具体规定。税务师行业协会要引导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

  (二)税务师事务所依法设立并进行行政登记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依法设立,并按照《公告》和相关流程到税务机关办理行政登记。税务师行业协会应依托信息服务平台,积极为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支持。

  (三)依法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业务

  《公告》规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从事下列涉税业务: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和其他涉税服务,并明确第三项至第六项涉税业务,应当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等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使税务师事务所的涉税专业服务范围更加明确,有利于充分发挥税务师事务所涉税专业服务的优势和主力军作用。税务师行业协会应引导税务师事务所依法拓展业务范围,规范执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告》对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了具体规定。随着《公告》的*贯彻,违法违规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将受到严肃处理。税务师行业协会应积极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增强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依法执业,承担法律责任,提高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二、适应市场化导向

  《公告》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对涉税专业服务市场进一步放开,尤其是将第一、二、七、八项业务,向所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放开,促进了涉税专业服务的市场化。

  (一)引导事务所转变经营理念

  税务师行业协会要引导税务师事务所转变经营理念,把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其他税务事项代理等基础业务做的更专业,靠专业能力和业务技能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税务顾问和税收策划等产品,以更高的专业水准和优质的服务赢得市场,把握发展的主动权。

  (二)引导税务师事务所转型升级

  税务师事务所作为专门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机构,要依据《公告》明确的业务范围,*研究各项涉税业务的种类、特点和规律,依据涉税专业服务市场的业务需求,探索、创新“互联网+涉税专业服务”的方式方法,开发新的服务产品;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提高防控风险的能力,推进税务师事务所的转型升级。

  三、提高专业化能力

  税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长期从事涉税服务,是涉税专业服务的主力军,应发挥和提升自己的专业优势。

  (一)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增强核心竞争力

  涉税专业服务涉及面广,税种、行业、业务种类复杂多样。市场放开后,税务师行业协会应当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特长领域和细分市场中做专做精,做细做深,提高客户的满意率和税法遵从度。税务师行业协会根据《公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