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不含城际间公路)长度6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不含城际间公路)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4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高压燃气管道4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40公里以上;

  3、累计修建内径5米以上地铁隧道工程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地下交通工程20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地铁车站工程3项以上;

  4、累计修建城市桥梁工程的桥梁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大型城市桥梁10座以上;

  5、修建日处理3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3座以上,或日供水50万吨以上的供水厂工程3座以上;

  6、修建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固体废料和污泥处理工程4项以上;

  7、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含城市道路与桥梁、给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绿化等工程中的任意3项以上的工程)、综合管廊工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和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总承包项目5项以上,或合同额为2000万美元以上的国(境)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2项以上;

  8、独立承担过市政行业大型建设工程设计项目2项以上,并已建成投产。

  承包范围

  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