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十一)强化工作保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人才、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的保障,逐步完善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政务工作流程,健全政务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促考核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和追责。(责任单位:相关司局,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