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六)报名条件与免试条件中所涉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七)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不举办考前培训,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考前培训。
    (八)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另行通知。
    (九)此前文件条款中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