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地区依法成立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日常监管,并注重与民政、税务、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等手段,强化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健全专业化、协同化、社会化的行业监督管理机制。要加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报备工作,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及时掌握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公告,加强对行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和数据分析,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