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10)集团内个人在境外的工资、薪金及投资所得等个人所得税事项;

(11)境外签订的合同带回国内是否在中国贴花;

(12)企业境外投资是否有合理的商业目的,是否存在规避税收目的。 

2.省局结合所掌握的企业涉税信息,结合工作底稿要求,重点查看企业收入和支出相关科目中与海外项目、公司、活动有关联的会计流水,对企业跨境投资开展案头分析工作,查找、筛选并梳理、汇总企业存在风险的涉税事项和重点风险点,并完成每户企业的风险评估报告,一并上报税务总局。

3.税务总局系统归集、梳理和分析企业存在跨境投资税收风险的性质及成因,确定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名单,下发省级税务机关。? 

(三)风险应对阶段
省局根据税务总局下发的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名单,制定针对性的应对方案。对于低风险企业,省局对企业出具风险建议书,对其主要跨境投资风险和管理措施进行提示;对于中等风险企业,通过政策宣传、引导等方式,鼓励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自行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对于高风险企业,集中人员对企业开展税务审计;对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进行跨境避税嫌疑的,需要启动特别纳税调整程序的,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特别纳税调整程序;对企业存在偷逃骗税问题的,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四)反馈提高阶段
1.省局根据税务总局在风险评估阶段下发的工作任务,编制分户跨境投资税收风险管理报告,填制完成《跨境投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一并上报税务总局。

2.税务总局组织分析跨境投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情况,确定普遍性涉税风险,修改完善大企业跨境投资税收风险疑点,初步搭建大企业跨境投资税收风险特征库;编制分集团的跨境投资税收风险建议书。

3.完善大企业跨境投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