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四、认真做好财务报表审计

2013年10月,中注协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号——职业怀疑》等六项审计准则问题解答;201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八项新增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要准确把握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将审计准则、应用指南与问题解答一并掌握和执行。

在当前世界经济复苏艰难曲折,国内经济呈现新常态,增速有所放缓,国内资本市场波动加剧的外部环境下,注册会计师要密切关注企业经营风险,考虑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严格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提升职业判断意识和能力,充分识别和评估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并据此设计和实施有针对性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切实避免审计计划和风险评估流于形式。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特别注意以下事项,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一)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注册会计师应当假定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存在舞弊风险,如果认为该假定不适用于业务的具体情况,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予以记录;关注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是否恰当;通过比率或趋势分析、非财务信息和财务数据之间的关系分析,关注收入异常波动情况及偶发的、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商业理由明显不合理的交易;通过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其他项目的审计,对收入的合理性进行佐证。

(二)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注册会计师要关注关联方交易的经济业务实质,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关注重大或异常交易的对方是否是未披露的关联方,警惕管理层利用关联方虚构销售及关联方交易的非关联化;对于管理层以前未识别或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关联方或重大关联交易,注册会计师应当重新评估被审计单位识别关联方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存在管理层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