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全国妇联 持续实施 36 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全国总工会 持续实施 37 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民政部、财政部 持续实施 38 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细化目标任务、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投入、群众满意度等指标,提高权重,并层层分解,督促落实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39 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就业相关资金;进一步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40 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工商总局、教育部、全国妇联

持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