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四)财险公司北京、天津、辽宁、上海、贵州等分公司赔款支出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2735万元,如辽宁分公司共保摊回赔款未及时冲减赔款支出,北京分公司未及时冲减其他共保方应承担的赔付款等。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太保集团进行整改。太保集团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3年财政部组织驻湖南、广东等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及其下属长江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期货)、长江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承保)和长江成长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本)等3家子公司的201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长江证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管理模式,近年来公司业务稳步增长,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形成了鲜明的业务特色和竞争优势。但在财务会计核算、职工薪酬管理、会计基础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长江证券及长江期货、长江承保、长江资本等3家子公司部分会计事项核算不实。一是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和支出,涉及金额2292万元,如长江证券推迟列支2011年度业绩提成720万元和数据通讯费用284万元,提前列支2014至2015年度信息费77万元;二是费用核算不实,涉及金额386万元,如长江证券承担长江资本及长江承保的办公楼费用,多计费用267万元;三是个别核算科目不实,涉及金额1478万元,如在“公杂费”和 “劳保费”科目列支员工误餐费及体检费,在福利费科目列支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等。

(二)长江证券及长江期货薪酬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1291万元,如长江证券在“福利费”科目外发放福利费,长江期货在福利费科目发放工资性支出等。

(三)长江期货、长江承保、长江资本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如用不合规发票报销费用,涉及金额229万元。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长江证券进行整改。长江证券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相关政策——

财政部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二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三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