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二十九号)
为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依据《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2013年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35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简称专员办),对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外资企业等共计95户企业和44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一是围绕财税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重点,对通信、航空、能源领域的部分大型中央企业开展联合联动检查,重点检查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等中央企业,并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中央企业部分下属单位开展了检查,切实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二是为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发展,重点选取了黄山旅游、方大特钢、郑州煤电、东阿阿胶、沪士电子等37户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对其执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信息披露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三是围绕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水平,组织对包括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内的44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含分所)的执业质量、风险控制、内部管理、财务会计等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
检查表明,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程度逐年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不断提升,其中:中央企业重视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较好地执行了会计准则制度和国家财税政策;上市公司更加注重执行会计准则,落实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质量和信息披露进一步规范;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全部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风险意识明显增强,一体化管理程度进一步提高,较好发挥了审计鉴证作用。
但检查也发现,部分企业在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财税政策执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及下属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实、职工薪酬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其中: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多确认主营业务收入24.41亿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将早年房改时拨备的住房补贴等应付职工薪酬结余11.09亿元长期挂账;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已完工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3.37亿元;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多计收入16.56亿元、少计收入9.02亿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少计收入2.2亿元,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少计商誉4.23亿元、少计期初未分配利润2.96亿元;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多抵销资产、负债3.5亿元;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多计长期股权投资1.82亿元、少计股权转让收益2.92亿元。
二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收入成本不实、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其中: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多计收入15.64亿元,多计成本费用15.66亿元;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推迟确认收入 2200万元,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人员费用 1.63亿元;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少计资产和负债各7000万元;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计营业外收入3724万元;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放无关人员补贴210万元,虚增管理费用和主营业务收入917万元;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外发放各类津补贴485万元;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多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925万元,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2523万元;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未对关联方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进行充分披露。
三是部分外资、民营企业等存在人为操纵利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南京市园林实业总公司出租汽车分公司私设“小金库”涉及金额100万元;东蓝数码股份有限公司套取费用208万元用于发放职工薪酬,以虚假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941万元;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账外核算商品销售收入、房产处置收入1932万元;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多计提职工薪酬722万元,视同销售业务少计缴增值税469万元。
此外,检查发现部分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存在缺陷,暴露出专业判断不合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等问题;对一些新经济业务或技术性较强的业务,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合理利用专家的工作,出现职业判断错误等问题;个别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不够规范,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