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中文译本公证
123
出具保险公司重大事项变更财务意见
保险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
保监会
《保险公司收购合并管理办法》(保监发〔2014〕26号)
会计师事务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重大事项变更财务意见;审批部门严格审核与重大事项变更相关的股东的审计报告
124
出具保险公司重大事项变更法律意见书
保险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
保监会
《保险公司收购合并管理办法》(保监发〔2014〕26号)
律师事务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重大事项变更法律意见书;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公司章程、决议等文书的合法性、合规性
125
保险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资产评估
保险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
保监会
《保险公司收购合并管理办法》(保监发〔2014〕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