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号)
会计师事务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审计报告;审批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符合规定的最近一年度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等材料
111
出具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法律意见书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审批
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0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法律意见书;审批部门通过完善审核标准程序,严格核查申请人股东会议决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批复等材料,就重大法律问题内部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监管
112
出具基金托管人资格法律意见书
基金托管人资格核准
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2号)
《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