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办理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电子认证机构(CA)证书,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制作后向申请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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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电子钥匙
重点**商品加工贸易业务进出口审批和内销审批
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办理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电子钥匙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办理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电子钥匙,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制作后向申请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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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中文译文公证
新食品原料审批
国家卫生计生委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2013年第1号)
《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规定》(国卫食品发〔2013〕23号)
中国公证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中文译文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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