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经营流通人民币申请人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
《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4号)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同时加强与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申请人信用状况,并通过不定期抽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63
装帧流通人民币申请人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
《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4号)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同时加强与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申请人信用状况,并通过不定期抽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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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发行人安排发行、承销工作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到境外发行金融债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