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62

经营流通人民币申请人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

《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4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同时加强与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申请人信用状况并通过不定期抽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63

装帧流通人民币申请人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

《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4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同时加强与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申请人信用状况并通过不定期抽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64

协助发行人安排发行、承销工作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到境外发行金融债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