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印发《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8]277号   2018-3-7

发改财金规[2017]460号 关于加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办厅[2017]32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

法释[2017]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中办发[2016]64号 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

国发[2016]33号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 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改财金[2017]844号 关于在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8]176号 印发《关于对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8]331号 印发《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8]342号 印发《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8]377号 印发《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法规[2018]457号 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法规[2018]457号 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对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19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等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家政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商务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公务员局、民航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铁路总公司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商务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最高人民法院

科技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