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发改财金[2018]342号 印发《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8〕342号     2018-02-26

发改财金规[2017]460号 关于加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办厅[2017]32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

法释[2017]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中办发[2016]64号 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

国发[2016]33号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 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改财金[2017]844号 关于在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8]176号 印发《关于对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8]277号 印发《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8]331号 印发《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8]377号 印发《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法规[2018]457号 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婚姻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审计署、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计局、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公务员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民政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编办

中央文明办

最高人民法院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卫生计生委

审计署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