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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际便函[2008]50号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司关于印发《2008年国际税收工作重点》的函
(二十七)开展不同层次的国际税收人才和反避税人才培训。
一是分别举办司、处级领导干部反避税培训班,使各级领导干部了解反避税工作的重要性及其基本要求;举办为期7个月的反避税研修班和1年制涉外税收外语高级研修班,培养高素质的国际税收专业人才;同时举办反避税业务强化培训班,培养基层反避税业务骨干。二是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快国际税收人才培养,有计划地向发达国家派送一定数量的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税务干部,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中长期培训和工作实习,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税收管理理念和做法,不断提升我国国际税收工作能力。
(二十八)配备充实好专业化国际税收人才。把精通国际税收
业务的人才或经过国内外培训的专业人员配备到各级国际税务管理机构,保持人才队伍的稳定性,确保经过严格培训和实践锻炼的干部能够在国际税收岗位上充分施展才干,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关法规——国税发[2006]70号 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