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七、允许驾驶证异地年审
目前,车辆已经实现异地年检,而一些地区驾驶员驾驶证仍无法异地年审,需要回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办理驾驶证年审业务,一些地区还要求驾驶证年审集中在一定期间内办理。由于货物运输往往涉及全国范围,物流业务具有较强的连续性,驾驶员往往无法在规定时间返回驾驶证核发地进行年审,影响了企业正常经营。

为此建议,允许驾驶证全国范围内异地年审,便利物流从业人员就近办理。

八、保障城市配送车辆便捷通行
随着各地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大中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许多城市在中心城区开展了以"禁货"为核心的交通管制工作,货运车辆进城普遍受到通行时间和区域的限制,一些城市中心城区的部分道路甚至全天"禁货"。这种"一刀切"的管理措施很难与日益增长的城市配送需求相适应,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生活和商业服务的正常运转。还有一些城市对城市配送车辆发放通行证进行总量控制,但是总量难以把握,通行证也不能跨区县使用。由于城市配送对时效性、机动性要求较高,特别是快递收派件作业时间与日常上班工作时间高度重合,为规避通行限制,保障人民生活,城市配送企业被迫采用小型客车运货的现象比较普遍。由此带来一系列问题:就物流配送企业来说,阻碍其选择采用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先进方式,不利于企业提升质量和升级发展,同时也面临较大的法律问题和安全隐患,随时准备支付高额罚款;就管理部门而言,增加了监管难度和执法风险;就全社会来看,客车载货运量少,占用道路面积多,人为扩大了道路拥堵和尾气排放。据测算,一辆货车能够运送的货物,需要4辆客车才能完成,极大地降低了城市配送效率和道路利用率。

为此建议,保障城市配送车辆便捷通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城市配送车辆与普通货运车辆进行分类管理,对大中城市配送企业拥有的,符合城市配送车辆标准环保车型的配送车辆给予道路通行权,将"限制所有货运车辆通行变允许城市配送车辆通行"。最大限度地减少限行时间和路段,使他们能够合法、高效、放心地进行城市配送服务。同时,加强城市配送停靠作业管理,规划建设配送专用卸货作业区域。在此基础上,对于违规现象严格查处,杜绝"罚款放行""以罚代管"的管理方法。

九、便利大件运输车辆跨区域通行
大件运输是承载不可解体的重型或大型设备的运输形式,担负着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运输保障任务。大件运输由于运输货物超限,需要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00年第2号令),对于车货总重在100吨以上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规定的申报时间过长,与现在的生产与供应链节奏很不适应,极大制约了大件运输的正常进行。2号令还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途经公路沿线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审批。由于各地审批手续不一、考查标准各异,申报时间进一步延长。一些企业不得不边申报边通行,增加了运营成本。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作了有关规定,要求由起运地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跨省区市超限运输许可申请。由于没有统一的审批手续和考察标准,起运地统一协调的难度较大,到目前为止无法实现跨省区市"一证到底",仍需分省办理。一些大件运输车辆不得不在省界滞留或改装,甚至不得不绕道运输,极大地影响了重点工程的建设进度。

为此建议,完善超限运输的跨省综合协调机制。公路管理部门进一步明确有关办法、流程和实施细则,借助现代信息化手段,建立跨省超限运输的综合协调和互联互认机制。由起运地公路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对大件运输的企业资质、车辆装备、技术方案的查验审核,沿线公路管理部门配合道路通行,不再对大件运输企业跨省运输实施重复申请和收费,实行大件运输许可"起运地负责"和"跨省互认",保证大件运输"一证到底"。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