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三是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完备、务实管用的税务系统保密管理制度体系,规范保密管理各项工作。总局要在落实国家税务局系统保密工作规则、税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规定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税务系统工作秘密管理制度,加强税收业务和内部行政工作秘密管理。要完善保密机构、人员、载体、要害部门部位、计算机网络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密工作检查、分片督导、保密事项报告、失泄密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等制度。省税务机关要按照税务总局各项保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机关、本系统的保密管理制度,形成完整的保密管理工作制度。要把保密管理与税收业务、内部行政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保密管理的过程控制,注重“人机结合”,管好重点部位、涉密载体、涉密人员。对保密管理工作定岗、定责、定标准,确保各项保密工作规范运行。开展保密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保密工作制度的执行力。

四是强化保密关键环节和重点事项管理。按照保核心、保要害、保关键的原则,着力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涉密载体的管理。加强保密要害部位管理。按照最小化的原则明确保密要害部位,完善配套管理措施,重点加强技术防范,确保万无一失。规范定密解密工作。认真落实定密解密责任制,形成权责明晰、程序规范、定密准确、解密及时、监督有力的定密解密管理机制。强化涉密会议活动管理。抓好主办单位管理责任的落实,确定会议活动密级,严格限定参与人员,确保会议活动环境安全,加强会议活动资料设备的保密管理,同时做好会议活动宣传报道的保密审查工作。强化涉外保密管理。做好因公出国审批和涉密人员出国出境管理,加强对外交流的保密审查和过程监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明确保密审查主体、标准、程序、责任,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查工作,防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过程中出现失泄密问题。做好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完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措施,加强计算机网络访问控制、日常监控和内外网安全管理等技术防护。加强涉密载体管理。规范涉密文件、资料和信息的报送、发放工作,严格涉密电子文件浏览、存储管理,做好涉密载体清理、归档、销毁工作。

三、不断加大保密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监督检查是抓好保密重要手段。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保密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教、以查促防。
一是完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各级税务机关要把日常管理情况作为保密监督检查的重点,完善自查与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上级税务机关检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机制。税务总局要加强对保密法律法规执行和国家保密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省局以下税务机关要抓好对保密工作职责落实情况以及重点岗位、人员、涉密事项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先培训后检查,细化检查目录,规范检查程序,严格检查标准,确保检查效果。通过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保密管理工作规范化,努力提高综合防范能力。

二是及时化解保密风险。要把保密风险管理贯穿保密管理全过程,通过保密风险评估发现问题,通过监督检查促进问题整改,通过问题整改化解保密风险,切实形成评估、检查、整改互动机制。税务总局要加强对省税务机关保密制度建设、工作落实和涉密事项、涉密人员、重点部位、会议活动管理情况的检查,重点事项可以向省局以下税务机关延伸检查。

三是实行保密工作分片督导制度。探索建立国税系统保密分片督导制度,按区域分片建立保密工作督导组,落实税务总局保密工作部署,有计划地开展保密工作交叉检查、保密工作观摩等。要不断探索新途径和新方法,切实加强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监督管理。

四是加强保密工作考核。建立税务系统保密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把领导干部履行保密工作责任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绩效考核内容,把保密工作情况纳入各级税务机关工作考评,把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具体到项目,形成人人有责、层层落实的保密工作责任制。各级税务机关要把保密工作情况作为评优和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实行保密工作“一票否决制”。